“三亚租车被坑”视频事件调查结果,这些“下套”流程了解一下
近日有自媒体发布
“三亚租车被坑”的视频
引网友关注
3月22日
在三亚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副局长黄泽和
通报“三亚租车被坑”视频事件的
调查结果
三亚租车:保险比租金还贵
“一元就能租到车,
500就能开上法拉利……”
3月15日12时左右
一则关于
“三亚租车必然被坑?
全程揭秘黑心套路”
的视频在网上传播
视频中
梁某等人在租赁汽车过程中
遭遇汽车租赁行业从业人员
诱导购买“车损险”
还车时被索要车辆“划痕”修理费
引发关注
经查
3月1日下午
梁某通过某网络租车平台
在海南贝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以1230元/日的价格
租赁了一辆劳斯莱斯牌古思特型轿车
17时左右
海南贝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袁某航、张某阳、邵某等3人
将车辆送交至梁某
在交车时
袁某航不断以
“不买保险还车必有伤”等话语
诱导和要挟梁某购买“车损保险”
经协商
梁某以1500元/日的价格
向袁某航购买了“车损保险”
没开过的车却有划痕
3月3日14时许
梁某再次通过某网络平台
在海南威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以540元/日的价格
租赁了一辆法拉利牌加州型跑车
在交车现场
海南威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某
多次诱导梁某购买“车损保险”
梁某未同意
3月4日14时
梁某归还车辆时
沈某称
租赁车辆外表出现了划痕
并索要4040元赔偿
在梁某出示租赁车辆
并未驾驶过的视频后
沈某放弃索要赔偿的要求
“下套”流程:
低价引流、强制消费
阴阳合同、敲诈勒索
3月16日凌晨1时
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经核查后
依法立案开展侦查工作
现查明
为了获取非法经济利益
海南贝壳汽车
租赁有限公司袁某航
海南威捌汽车
租赁有限公司沈某等从业人员
给游客“下套”的流程如下
在租车平台
发布低价出租车辆信息
吸引游客
接到汽车租赁业务后
袁某航等从业人员
从其他汽车租赁公司租赁
游客要求的车辆派送交给游客
并诱导游客购买所谓的“车损保险”
如游客未按要求购买“车损保险”
则在送、还车环节
趁游客不注意
使用砂纸、石子、圆珠笔等工具
人为制造车辆刮痕
或采用以租赁车辆原有旧刮痕
冒充新刮痕的方式
对游客实施敲诈勒索
如游客不同意赔偿要求
袁某航等人便上传伪造的维修票据
通过平台扣取承租人的押金
实施诈骗
涉嫌敲诈勒索,刑拘!
目前
海南贝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
员工袁某航和张某阳
海南威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某
员工沈某和李某鑫等
6名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敲诈勒索罪
已被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
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下一步
三亚公安机关将联合
三亚涉旅相关职能部门
严厉打击汽车租赁行业中的
违法犯罪活动
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维护旅游市场平安稳定
出门租车防坑指南
随着旅游市场逐渐回暖
租车出行也成了
很多消费者外出旅行的首选
普法君提醒
在外出需要租赁车辆时
要选择正规的汽车租赁公司
租车前
充分了解费用及合同细节
对于逾期还车及发生事故产生的费用
要在合同中明确
在签订汽车租赁合同时
消费者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身份
明确合同主体
避免出现由业务员
代替公司交易等情形
在签订合同时
要与正规公司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有利于维护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出现争议时有据可依
签订合同时也要
仔细查看合同条款
确认无误后再签字
最后
查验车辆也要仔细
这样才能避免在还车时
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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